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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7项解读

6月15日,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出台,正面肯定了校外教育培训长期发展存在的必要性,也为接下来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以下是对通知具体内容从7个维度进行解读:

No.1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升格

首先,明确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作为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管理单位,表明该部门为直接面向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培训监管部门,不包含高等教育和成人(职业)教育,监管范围更加精准。

以往,国家基础教育司内设有民办教育处,承担民办教育的管理相关工作。此次文件出台,民办教育实施监管单位直接从处级单位调整升级为专门的司级单位。可见,国家对民办教育的监管力度已经明显升级。

接下来,无论线上线下,学科类还是艺术类、素质类机构,都将受到更加明确的责任部门监管,监管效率更高,监管内容出台更具权威性。行业也不会再出现同一个问题多头管理、多方掣肘,各部委责任划分不明确、推卸责任等情况。

No.2 监管职责范围更加明晰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监管职责同时也在文件中被明确,监管的几大方向包括: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也将陆续出台并严格执行。

据此,各种资质不符、管理混乱、虚假宣传、胡乱收费的校外培训机构接下来都将接受严肃整改。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需要重视并快速采取应对措施,执行全新方案,比如:完善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培训内容和时间的规范化调整,广告宣传用语的全面规范,收费模式新体系的建设、资金监管措施的实行等。

新的监管模式下,培训机构必须加快获取相关标准资质,积极主动地在监管内容的引导下走向合法、规范的经营。

No.3 行业不再冒“被取缔”风险

此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是对校外培训的深化改革,意味着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总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将会不断规范化发展,回归教育本位。既然已经成立了专门的监管部门,也意味着校外培训并不会被‘一棍子打死’,之前行业内风声鹤唳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被彻底关停取缔’说法绝不会成立。

因此,培训机构从业者们不用再担心“被取缔”的风险。未来,教育领域将会稳定长期并存公办与民办教育体系,对于民办教育从业者和投资人来说也是一层有利保障。

No.5 党建工作亟待提上日程

以往,党建工作是被绝大多数机构所忽视的。新政出台后,如何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加入党建环节,如何进行党组织的建设完善、完成党的规定动作、党建工作的开展细则,都将是机构接下来要提上日程的重中之重。通过党建增信来实现口碑的打造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赋能招生路上弯道超车,对机构的发展同样大有裨益。

No.6 明确公办教育主阵地,校外培训辅之

教育部也在此次启动会上强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领导班子要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打造成更具人民情怀、更具斗争精神、更具法治思维、更具工作策略的司局,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校外培训当与校内教育一起,共同维护教育的良好生态,共同抵制教育“内卷”现象的加剧。校外培训机构也可以与当地公办学校展开合作,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活动,为公办学校提供合作方案和补充资源,强化公办教育主阵地的目标。

No.7 被监管成为校外培训新常态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意味着校外培训监管不再是不定时刮来的一阵阵风,将变成常态化工作。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也将被陆续严查严办,行业将会形成长期动态更新黑白名单的制度。对于行业内的部分害群之马,甚至完全不遵守教育底线的投机者,都将很快被清除出校外培训队伍。

因此,所有想长期发展的机构,都必须严格遵循监管原则和政策要求,长期接受监督司和各级部门的全面监督。经历了短暂的“阵痛”之后,在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之下,校外教育培训也必将迎来稳定、健康、良性发展的新时代。

总结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来说,除了被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所管控,更有利好的一面。因为有了直属的监管部门,也就意味着有了向上沟通的专属渠道,有了更加权威统一的方向引领,有了保障自身合法发展的有力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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